是时候给新冠肺炎改名了吗?

 admin   2025-04-05 03:25   4 人阅读  0 条评论

对于是时候给新冠肺炎改名了吗?的相关题,以及现在新冠改成什么名字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接下来让小编给大家解说。

127知识分子

撰写者|帝力会

编辑|徐卓君

“我支持!”

当《知识分子》杂志询一位资深冠状病专家是否是时候更改COVID-19的名称时,她毫不犹豫。

近期,不少病学家和临床医生都表达了这一观点。

上周末在中华医学会2022年医学病学大会上,解放军总医院感染科王福生院士提出三点建议更改COVID-19名称、聚焦防控、开放有序推进。

事实上,COVID-19是中国独有的名称,世界卫生组织从未将其称为COVID-19。

“世界卫生组织最初将其命名为COVID-19,是因为新冠病不会引起仅限于肺部的综合性疾病,这与当年的SARS不同。现在经过两年多的进化,该病已成为Omicron的主要入侵者。上呼吸道明显减弱了其对肺部的侵袭和致病力。”俄亥俄州立大学教授、病学家刘善立告诉《知识分子》。

临床医生也同意“改名”的意见。

“我完全同意,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当时把它称为COVID-19,字面意思是新型冠状病病。事实上,2020年的武汉,它就是原始株。当时的新型冠状病病不仅影响肺部,影响到全身,包括全身的高度炎症,各个器官的病颗粒等等,所以称它为新型冠状病病比较科学,因为它不是单纯的肺炎;而现在的新冠病——19由Omicron株引起的现在更多的是上呼吸道症状,所以称其为肺炎是错误的,应该改变。”北京协和医院感染科主任李太生告诉知识分子。

截至目前,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值得关注的突变体”共有5种,分别是Alpha、Beta、Gamma、Delta和Omicron。目前,Omicron株感染病例已取代Delta株成为主要流行株。现有证据表明,Omicron株比Delta株的传染性更强,但致病性减弱。

刘善立团队的研究还表明,病进入宿主细胞的途径已经从高度受损的包膜途径转变为相对较弱的细胞内途径。“所以,无论是从病本身还是从其引起的病理变化和临床表现来看,COVID-19这个名称仍然适用。中文译名与原名保持一致也是合理的。”他说。

“肺炎是新型冠状病的一种严重形式,在大流行初期就出现了一些病例。到了奥米克龙流行时,大多数都是无症状感染者,不能称为新型冠状病肺炎;那些发展成新型冠状病的人,感染后发烧称为症状感染;肺部如果有变化,可能是肺炎,但现在大多数人都达不到肺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流行病学家告诉《知识分子》。

根据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已接种疫苗者和感染Omicron株的人以无症状、轻症为主。临床症状者主要表现为中低热、咽干、咽痛、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从临床分类上分为轻型、普通型和重型。轻症型是指临床症状轻微,影像学无肺炎表现。普通型除上述临床表现外,影像学上可见肺炎表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北京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目前新型冠状病株奥米克龙主要引起上呼吸道症状。如中低烧、咽喉不适、咳嗽等。

“从目前我国来看,各省市的报告显示,无症状轻症病例在90例以上。至于普通型,所谓普通型就是肺部有阴影的,肺炎,而且数量并不多。”

肺炎从哪里来?

除了很早期的“不明肺炎”一词外,在确定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后,一段时间以来,“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一词在很多场合和政府中都比较常见。文件。

新华社1月20日报道称,湖北省武汉市等多地出现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1月20日18时,全国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224例。

再比如,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于2020年1月20日、23日、24日连续召开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议。25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新研究、重新部署、重新动员,决定成立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1日,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根据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原学、流行病学、临床特点等特点的了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卫计委决定,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管理,并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次日发布。

2020年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临时命名的通知》,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暂命名为“新型冠状病肺炎”,简称“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冠状病肺炎”。“新型冠状病肺炎”;英文名称为“新型冠状病肺炎”,简称“NCP”。[1]

四天后,即2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新型冠状病引起的肺炎命名为“COVID-19”。他继续解释道“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商定的命名准则,我们必须找到不涉及地理位置、动物的名称。个人或人群,容易发音,并且与疾病相关。”他还强调,正确的命名对于防止使用其他可能不准确或具有侮辱性的名称非常重要。它还为我们提供了未来任何冠状病爆发的标准命名格式。[2]

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界卫生组织今后的翻译中,COVID-19将被译为“2019冠状病病”。

世界卫生组织确定正式英文名称后不久,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2月21日发布通知,决定将“新型冠状病肺炎”英文名称修改为“COVID-19”,与命名一致世界卫生组织一致。不过,通知也确认中文名称不变,仍称为“新型冠状病肺炎”。[3]此后,“新型冠状病肺炎”的中文名称,简称“新型冠状病肺炎”一直沿用至今。

一种疾病的合适名称是什么?

早在2015年5月,世卫组织就呼吁科学家、各国和媒体采用命名新人类传染病的做法,以尽量减少对国家、经济和人民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世卫组织卫生安全助理总干事福田敬二博士表示——

“近年来出现了几种新的人类传染病。‘猪流感’和‘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名称的使用通过污名化某些群体或经济部门而产生了意想不到的负面后果。这可能对一些人产生了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对于人们来说,疾病名称是一个微妙的题,但疾病名称对于直接受影响的人们来说确实很重要。我们已经看到,一些疾病名称引起了针对特定宗教或种族社区成员的强烈反应,影响了旅行、商业和贸易。“障碍的出现会引发不必要的食用动物屠宰。这可能会给人们的生活和生计带来严重后果。”

那一年,世卫组织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密切合作,并与领导疾病分类的专家协商,制定了新出现的人类传染病命名的做法。

该实践规定,疾病名称应包括有关疾病症状的一般描述性术语和有关疾病表现、受影响人群、疾病严重程度或季节特征等的更具体描述性术语,其中有可靠且可用的信息。当已知引起疾病的病原体时,该病原体应包含在疾病名称中。

同时,疾病名称中应避免使用的术语包括地理位置、人名、动物或食物类别的名称、与文化、人口、工业或职业相关的术语以及可能煽动过度恐慌的术语。[4]

这也意味着“2019冠状病病”的一些早期名称,如“武汉病”病、“不明肺炎”等,并不适合作为名称。

从2020年2月7日国家卫健委命名的“新型冠状病肺炎”来看,它包括“新型冠状病”和“肺炎”。前者可以看作是对引起疾病的病原体的描述,后者针对的是疾病症状。但这种实践指出,“当有关疾病或综合症的可用信息不太可靠时,通用术语最有用,因为这些基本特征不太可能随着附加信息的可用而改变。”

显然,现在已经出现了更多信息。不仅病发生了变化,力减弱,而且感染者也以无症状、轻症为主。“COVID-19”的名称是否会被更改,去掉“肺炎”这个略显恐怖的词,让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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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hoint/en/总干事/讲话/详细/世卫组织总干事在2019年2月11日媒体简报上的讲话-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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