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机构改革,江苏省事业单位养老金补缴新政策?

 admin   2024-05-04 21:57   6 人阅读  0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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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一、江苏省事业单位养老金补缴新政策?

江苏省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提醒部分应参保但未参保的单位尽快办理补缴手续,否则期未缴保费的年数不作为参保职工计算退休金的年限。计算。


据介绍,江苏省自1993年实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参保在职职工人数已达1万至2万人,其中退休职工2200人,涉及单位450家。绝大多数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已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少数单位尚未办理社保登记。


同日印发的《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办法的通知》指出,补缴养老保险费实行分段计算。用人单位需要补缴1986年10月至1993年9月期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当以1993年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年度补缴基数,统一按照20的比例计算补缴比例。个人员工不得拖欠工资。


1993年10月至2001年6月期间需要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当以2001年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年度补缴基数,按照补缴比例计算补缴比例。统一率22%;职工个人应按照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年度欠缴基数,统一按1%的欠缴率计算。


2001年7月以后需要补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申请补缴时上一年度南京市职工平均年工资作为补缴基数,欠款比例按22%计算;职工个人以南京市历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年度补缴基数,补缴率统一按3%的比例计算。


对长期拖欠养老保险费、无特殊情况的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征收补缴养老保险费外,经办机构还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视情况而定。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混合职工也可参加保险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7月10日发布通知,明确省级全额经费、定期经费事业单位自费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法规。


通知指出,现有混合用工单位应于2006年9月30日前到经办机构按照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今年10月1日后,省级全额配置、定向配置事业单位应自有关部门批准增加自筹编制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关联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和对象


1、宁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工、就业干部;


2、1995年1月1日后,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


3、驻宁夏省属自营事业单位全体职工。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应当经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会计制度;参保人员应为经批准的正式人员。


1992年11月20日,江苏省正式实施行政区划重组,重新划分13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目的是一是适应政府改革要求,提高行政管理能力;


二是根据江苏省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更加合理地划分行政区域;


三是完善江苏省内部财政分配和财政支出,更好促进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


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何时成立?

于2018年11月1日挂牌成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正式挂牌。


根据《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省农业委员会、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农业农村局的渔业管理职责将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的投资项目管理职责与省水利厅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整合,组建省厅农业农村部是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


三、江苏高考改革是什么时候?

1、2021年起,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和三门选修科目成绩组成。这三门选修课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科目中随机选择的。


2、英语听说考试每年两次,成绩最好的计入高考总成绩。


3、“小高考”由9科改为13科,每年两次考试。


4、综合素质评价扩大至六部分,有望成为高考录取标准。


四、江苏省商务厅何时成立?

江苏省商务厅成立于2001年3月,是江苏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江苏省商务工作。其前身是2001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成立的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商务厅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实施江苏省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国内外贸易和经济合作,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加强商务信息化建设和商务人才培训。


五、江苏企业提款什么时候处理为缴费并纠正统一?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视为缴费,未统一更正。


江苏企业退休人员被视为缴费的题,是由于过去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和报销程序不一致所致。结果,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后仍需继续缴纳部分养老金基数或个人账户存款,但不同的政策规定和不同的报销程序导致一些退休人员的题尚未得到统一纠正。


为解决这一题,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单位应缴费用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江苏省内不再视为缴费对象,不再缴纳个人账户充值费用。


这是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进展,也为解决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视同缴费题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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