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于网上说的单位因疫情安排职工待岗,工资应该怎么算才合理?和一些疫情期间待岗协议的相关题,大家都众说纷纭,小编为你带来详细的讲解。
今年的COVID-19疫情导致许多企业停工停产,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也受到影响。尤其是原本工资6000到7000元的人,现在公司可能只发1000到2000元的待岗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真正的待遇应该是什么?
裁员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候补工资”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安排员工在家休息时,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生活费。但公司与员工保持劳动关系。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单位因非劳动原因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安排劳动者工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期的,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般按照各省市规定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般为最低工资标准70至100。例如,山东省为70,青岛为80,上海为100。
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指按日、按月、按周等。这种情况实际上对全职和兼职工人都适用。
事实上,如果员工在日常工作期间请事假,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天的工资。但由于企业原因,情况有所不同。工人是一个主要生活来源是工资收入的群体,法律必须保证他们有一定的适应时间。
无论是月中还是月底待命的工人,均从停工、停产之日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名全职员工从3月15日起停止工作,那么一个月内的工资必须正常支付。4月15日后工资,如不安排员工上班,按天数支付基本生活费;如果安排劳动者工作,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单位将员工的休息时间视为先休息后上班,则该时间不能算作停工停产。
事实上,企业停产停产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应该重新协商。大多数情况下,工资都会减少,但必须双方达成协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且原则上不能降低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以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为由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进行经济裁员。经济性裁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工资计算。
需要强调的是,安排员工等待上班的情况不包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能说只有一名工人,其他人正常上班。
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
事实上,很多员工名义上的工资是六七千元,但实际上他们的基本工资只有三四千元。额外的工资以绩效工资或加班费的形式体现。例如,最初我们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目前,企业每周工作6天,周末加班不以休息日的形式支付加班费。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不超过36小时,所以也是允许的。但一旦员工失业,在计算正常工资时就没有加班费了。
至于绩效工资,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理论上,国家金类项目的工资总额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种情况,就只能看劳动合同了。如果劳动合同规定必须每月支付绩效工资且金额固定,则应当支付。如果绩效是根据工作结果来评价的,那么没有工作结果就可能没有工作。
综上所述,其实等待期内的工资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然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不重视,只是流于形式。因此,当出现意外情况时,他们将面临重大损失。因此,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对劳动者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最好事先与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等机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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